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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仲裁委员会

临沂仲裁委员会召开四届二次会议 左沛廷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2-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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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8日,临沂仲裁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在颐正园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临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陈霖同志主持,临沂仲裁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临沂仲裁办部分工作人员列席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临沂仲裁委员会主任左沛廷同志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会上,陈霖同志宣读了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同意临沂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复函>的函》和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临沂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的有关文件,临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李永国同志向会议作工作报告,汇报了四届一次会议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下步工作目标和措施。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工作报告、《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修改稿)、仲裁员调整、设立纪律监督委及人选建议等有关事项。
    左市长在讲话中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临沂仲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第四届临沂仲裁委员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决策部署,坚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仲裁工作方针,积极化解民商事经济纠纷,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受案数、标的额、新增案件及调解(和解)率“四个新高”。他强调,做好仲裁工作,是促进临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创造性地推进仲裁工作;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努力开创临沂仲裁工作新局面。
    陈主任在会议总结讲话中指出,各成员单位要认真领会左市长讲话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认识到仲裁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高度重视会上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员单位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提出的有关工作落实措施,切实起到带头和表率作用。三是仲裁机构要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职能服务作用。
    临沂电视台、临沂广播电台、临沂日报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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