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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仲裁委员会

仲裁办集体学习民事诉讼法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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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1日起,经过第二次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此次修正幅度较大,呈现出许多特点、亮点,为适应新形势下仲裁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3月8日上午,临沂仲裁办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邢计晓科长为全体工作人员作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学习辅导。
    邢科长主要讲了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和宗旨,二是本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十六大亮点,三是新民事诉讼法的基本框架,四是仲裁需要掌握的问题。邢科长在讲解中将深奥的法学理论、法条与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问题结合起来,通过深入浅出的阐释方法,使大家对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有了较为全面的理解,特别是对仲裁需要掌握的一些问题的阐释,对我们仲裁机构来说更具有现实意义。
    临沂仲裁办历来非常重视法律法规的学习,每周五上午都组织全办人员参加集体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已经组织学习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标法司法解释、担保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组织集体学法活动,促进了仲裁办全体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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