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赴工商银行沂南支行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08-12
8月11日,临沂仲裁办联络科科长王瑞泉、调解中心主任刘浩及金融仲裁中心办公室主任赵新宇赴工商银行沂南支行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同工商银行沂南支行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就仲裁与银行业深化合作,加大在银行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工作力度等相关事宜进行探讨交流。
王瑞泉科长详细介绍了仲裁与诉讼制度的区别,一裁终局等仲裁制度的优势特点,仲裁协议及条款的规范以及我委近几年金融案件办理情况。
赵新宇主任介绍了金融仲裁中心的基本情况、服务职能、银行业格式合同的管理以及仲裁在解决金融纠纷中所具有的不可比拟的优势等。
工商银行沂南支行领导表示,此次交流活动对银行处理和化解不良资产业务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将以此为契机加强合同文本规范工作,由点到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积极运用仲裁方式化解银行不良资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