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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仲裁委员会

临沂仲裁办完善档案管理机制、提升档案管理工作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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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仲裁办档案文件主要包括文书档案、仲裁员档案及案卷档案等,各类档案是我办各部门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片、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及资料,是我办历史沿革的真实记载,是从事仲裁业务、开展仲裁研究的重要依据。我办结合仲裁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档案管理机制,积极创新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突出工作重点。在长期的仲裁工作实践中,我办形成了包括文书档案、仲裁员档案及案卷档案等各类档案共计5000余册,这些档案是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及资料,是仲裁办历史沿革的真实记载,是从事仲裁工作、开展仲裁研究的重要依据。我们充分认识到,如何系统、完整、有效地存放这些档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完善各项档案制度。我办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仲裁办主任亲自担任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仲裁办副主任担任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发了《档案管理办法》、《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办法》、《案卷借阅制度》等管理制度,定期召开档案综合管理工作协调会,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档案工作质量。加强档案管理员的业务培训,除派员参加市档案局组织的档案管理培训班学习外,还专门到市中级法院、山东启阳律师事务所等档案先进单位参观学习、借鉴经验,并多次邀请市档案局专家现场指导档案工作。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山东省档案管理条例》、《山东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多次组织办案书记员培训,对案卷装订、归档等方面的知识进行系统培训。 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加强审查把关,提高档案质量 。建立案卷定期评查制度。根据评查制度的要求,我办从仲裁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人员组成评查工作小组,定期对业务案卷进行综合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确保仲裁业务档案管理质量的提高。同时严格把控归档卷宗的质量,做到质量验收合格方可以入库归档,杜绝不合格卷宗进入档案库房,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卷宗及时退回,重新装订验收合格后方可归档;多次组织突击检查活动,对近几年来装订不规范、卷面不整、期限划分不准确、缺少备考表等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书档案、案卷档案进行重新装订和整理。
    五是加大投入,推进档案规范化建设。我办加大投入优化档案室、购买各类基础设备、档案装具等,切实抓好档案管理工作的每一项工作。我办将档案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预算范围,专门配备了档案库房,阅览室间,阅档室,实物档案室,配备了密集架,并在装修时就按照有关标准完善了防火、防盗等设备,加大投入用于档案室基础装修, 并购置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摄像机、防磁柜、传真机、照像机、加湿器、温度计、空调等设备,安装了防盗门,为窗户加装了防盗网,按要求配备了防晒、防尘窗帘,安装了监控设备等设备设施。目前档案室办公条件较以前有了明显改善,档案库房容量也大大增加,为档案管理上档次、上水平创造了有利的物质条件。
    六是注重开发利用,发挥档案使用价值。为了充分发挥档案的潜在作用,方便利用,更好地为仲裁工作服务,我办及时整理归档了上年度档案资料,按照档案的性质、服务范围、保密等级进行了分类编订。在整理归档的基础上,根据档案室现有条件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查阅,提高再利用价值。注重开发利用,多渠道挖掘档案资源,对仲裁办成立以来的部分声像档案进行了整理归档,严防了档案资源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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