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09-22
A企业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1000万元,由孙某夫妻、李某夫妻为其提供连带担保,由B企业提供房地产抵押。A企业收到贷款后,仅支付利息至2017年6月,本金及剩余利息未予偿还。为确保资金安全,该银行根据仲裁协议向我委提出仲裁申请。立案后,我委立即开启金融仲裁绿色通道,仅用31天就对这起金融纠纷依法作出裁决,尽显仲裁高效优势。
近年来,临沂仲裁委把金融行业作为重点服务行业,设立了金融仲裁中心,专门用来解决平等主体间金融类合同争议问题,相当于为处理金融仲裁纠纷开设了一条绿色通道。为全面畅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临沂仲裁委主要做了以下几点:一是从金融机构、从事金融研究的专家学者、金融法律从业者等领域选聘35名资深人士组成专职金融仲裁员队伍,通过“专家断案”保证专业性,确保仲裁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制定完善金融仲裁规则,灵活办理流程,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案件立案后五天内组庭,十天内开庭,一般三周左右即可结案,有的案件甚至可以实现当天立案,当天结案;三是加强与两级法院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协调法院加大对金融仲裁案件的保全、执行力度,尽力使仲裁案件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生效裁决书、调解书等快速落实到位。
通过开设畅通金融案件“绿色通道”,初步实现了金融案件“快保全、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要求,有效推进了金融仲裁工作的开展,优化了我市金融行业发展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