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仲裁委仲裁制度宣传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7-10-30
今年以来,我委高度重视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普及工作,采用多种方式全方位、多渠道进行宣传,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7年10月份,我委今年共受理案件420余起,案件标的额超过8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62%和36%。
为进一步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提高仲裁社会影响力,我委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成立仲裁法律制度信息宣传小组。由综合科发起,抽调各科室骨干力量兼任宣传小组成员,要求各成员每月至少完成两篇信息撰稿任务,仲裁办副主任亲自监督信息宣传工作开展进程和信息质量,定期分析仲裁制度宣传的方向及问题,布置下一步工作重点,并制定相关考核办法,信息宣传数量和质量都有大幅提升。
二是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和合作。继续加大与全市新闻媒体的合作力度,与临沂电视台、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沂蒙晚报合作开辟仲裁专栏,积极推介仲裁法律制度及利用仲裁方式处理民商事纠纷的成功经验和案例等,不断拓展仲裁服务网络。
三是加强与各行业系统的沟通。通过与保险行业协会、银行业协会、房地产协会进行座谈,与金融系统、交运系统、中小微行业系统合作开展仲裁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进一步使市场主体了解仲裁并选择仲裁处理合同纠纷。
四是充分发挥分支机构作用拓展案源。到各分支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分享推广仲裁制度的经验及做法、调度掌握各分支机构拓展案源工作情况,积极引导相关企业签订仲裁条款,有效提升了所辖区域内有关行业的仲裁约定率。
通过对仲裁法律制度长期不懈地宣传普及,仲裁法律制度在我市的影响力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选择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