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09-12
驻临沂市区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构建诉调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仲裁和行业协会在纠纷调解中的专业优势,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与临沂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及招投标协会拟筹备成立“工程造价仲裁中心”和“工程造价调解中心”,现决定在各律师事务所首批选聘15名律师仲裁员和具备丰富经验的执业律师担任调解员。具体报名条件和方式详见:临沂仲裁网站和临沂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及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关于聘请工程造价仲裁中心及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的通知”。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符合条件的仲裁员和执业律师踊跃报名参加,仲裁委对聘请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的调解员的相关政策:1、被聘为工程造价调解中心调解员的律师仲裁员积极参加调解工作的,在调解不成转为仲裁程序的工程造价纠纷案件,在组庭时有仲裁员资格的调解员优先指定担任该类案件的仲裁员。2、被聘为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的执业律师,积极参加调解工作的,在下次仲裁委选聘仲裁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临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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