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12-22
12月22日下午,我委类案研讨会如期举行,本期以租赁合同类案件为研讨主题,旨在分析近年来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领域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我委部分仲裁员及业务骨干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仲裁员朱正顺主讲,结合案件办理过程中总结的疑难点、典型案例与法律法规,从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的解除、合同违约金以及装修损失四大方面进行讲解。
期间,与会人员就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常见争议焦点等各抒己见,普遍认为作为不动产,房屋价值相对较大,租金相对较高,案件标的额及裁决结果社会影响相对较大,加强对该类案件的研讨交流,对统一裁判思路和尺度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仲裁机构受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对此类案件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既是裁判职责所在,更是仲裁机构为党和国家“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全局工作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强此类案件研讨,及时梳理焦点案件、不断厘清裁判思路,进一步有效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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