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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仲裁委员会

我省对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相关事项进行规范 积极推进仲裁工作“三化”建设

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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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山东省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相关事项工作指引》(鲁司办〔2023〕15号)(以下称《工作指引》),对全省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设立和仲裁机构换届复核、变更备案等工作提出了规范指导意见,为全省仲裁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工作指引服务。

《工作指引》聚焦机构备案管理、换届复核、登记证管理三方面,对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设立的区域范围、名称、相关规则以及备案的时限和要求,对章程、组成人员、住所等事项变更备案的相关要求,对换届复核程序、复核重点内容、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登记证书补发、换发等内容作了详细规范和明确。

近年来,随着我省仲裁业务迅速发展,不同形式、不同名称、不同地域的仲裁分支机构先后设立,相关工作亟待加强规范管理。同时,仲裁机构换届复核、变更备案等日常业务亟待加强系统规范和指引。省司法厅将该项工作作为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印发该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既对现有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细化,又针对问题短板提出了规范意见,同时,围绕各具体事项设计了标准化工作表格等材料模板,为全省仲裁业务开展提供了便利和遵循,为促进全省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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