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3-10
为充实仲裁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仲裁公信力,我委决定于近期增聘第五届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请符合条件的各界优秀人士积极报名申请,请各位现任仲裁员、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行业单位踊跃推荐。具体条件及程序公告如下:
一、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自愿遵守临沂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管理的各项规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2.热心仲裁事业,公道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公正、高效、廉洁的执业理念;
3.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工作能力及较高的知名度;
4.具有良好的庭审驾驭能力,能熟练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工作,独立完成仲裁裁决撰写等工作;
5.能够保证仲裁办案时间,按时参加仲裁委学习培训等活动。
(二)不同专业领域所需条件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且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应具备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在律师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良好的行业信誉,无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要求具有丰富民商事案件办理经验,信誉良好,业务水平高;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的,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或者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应民商事办案经验;
5.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经济贸易或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八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熟悉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精通行业政策、技术规范和交易习惯。
二、增聘程序
(一)报名
1.申请人填写《第五届临沂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推荐报名表》,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2.申请人或推荐机构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第五届临沂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推荐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实符合担任仲裁员资格条件的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扫描件及一寸免冠蓝底电子照片提交至我委邮箱(提交的资料命名或备注为:仲裁员推荐+姓名+单位)。
(二)资格审核
由本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申请人员进行择优遴选,初步确定拟增聘仲裁员名单。
(三)审批备案
根据委员会审批确定最终拟聘任名单并提交省司法厅备案。
(四)公示聘任
本委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增聘仲裁员名单,根据公示最终结果向仲裁员发放仲裁员证。
三、联系方式
1.电子邮箱:lyzcb@ly.shandong.cn
2.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上海路6号府东大厦A座9楼临沂仲裁办仲裁发展科
3.咨询电话:仲裁发展科 0539-8729035
王瑞泉 13581072979
刘 浩 13869901919
石贞雪 17861602015
附件:《第五届临沂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推荐报名表》第五届临沂仲裁委员会增聘仲裁员推荐报名表.zip
临沂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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