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6-10-14
依据《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等相关规定,临沂仲裁委员会现对应退未退仲裁费进行专项清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对象
部分案件符合退费条件,但因当事人无法取得联系或经多次催告仍未及时办理退费手续。临沂仲裁委员会对该部分应退未退情况进行了专项统计,具体名单附后。
二、办理流程
请退费当事人联系案件承办仲裁秘书办理退费手续。
1.向仲裁秘书提交以下材料:
自然人:仲裁缴费发票、本人银行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
法人/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或财务章的收款收据、仲裁缴费发票、对公账户信息。
2.退费材料经审核批准后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如缴费发票遗失,请联系承办仲裁秘书补打;
2.请相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办理退费手续,逾期将依法依规处理。
3.联系电话:0539-8605202;0539-8772539。
特此公告。
附件:仲裁退费名单
临沂仲裁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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