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8-31
为了保证纠纷得到公正、及时地解决,本委特提请当事人注意以下事项:
1、请认真阅读本委发送的仲裁规则,以便更好地行使你的合法权利;
2、填写各种法律文书必须认真细致规范清楚,需要填写日期、加盖公章的地方不能有遗漏,并用蓝、黑钢笔或毛笔书写;
3、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办理仲裁事项或参与仲裁活动的,应向本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需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4、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提供资料、证据,并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否则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负;
5、请慎重选择你认为合适的仲裁员,保证其没有依法需要回避的情形;
6、不要与仲裁员私下接触、交谈案件情况;不要对仲裁员请客送礼或给予其他好处,以免给你带来不利的后果;
7、不要进行违反《仲裁法》和《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8、为了仲裁案件的顺利进行,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当事人、代理人在签收法律文书、参与庭审等方面积极配合仲裁庭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9、当事人、代理人在仲裁活动中发现仲裁员有违反本委规定的有关纪律的,可向本委检举,并提供证据。
如有以上第 5、6、7 条规定之情形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有关仲裁员回避,本委亦有权决定其回避,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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