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3-25
3月25日下午,临沂仲裁委仲裁讲堂第三期如期开讲,本期课程继续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案件审理科科长刘伟重点对司法解释中关于合同的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以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从条文的表面解读到结合仲裁具体案例的内容诠释,讲的用心,听的认真,针对司法解释中涉及到的“以物抵债”、“情势变更”等问题,大家结合仲裁办案实际积极展开讨论,各抒己见,讨论热烈。
组织开展仲裁讲堂活动对于加强办案人员业务知识储备、提升仲裁办案技能、提高仲裁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委将持续加强仲裁讲堂学习培训制度,高效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与专业素质,为仲裁质效突破提升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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