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沂仲裁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4-25
根据临沂仲裁工作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选聘部分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选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标准和条件进行。以建立专家型、复合型、精英型的仲裁员队伍为目标,选聘公道正派且热爱仲裁事业的人才担任仲裁员。
二、选聘条件
本次仲裁员选聘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公开和定向的方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员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三、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已经具有临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的,如果申请续聘,也须重新提交报名资料):
①《第五届临沂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推荐报名表》(纸质版2份,电子表格附后);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称证书等其他能够证实其符合担任仲裁员资格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原件、复印件。
2.经过资格审查、审批、备案等程序后,本委将择优聘任并向社会公布第五届仲裁员名单。
四、其他事项
1.报名及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2.纸质资料提交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上海路6号府东大厦A座9楼904室
3.电子资料提交邮箱:lyzcwllk@126.com(邮箱名:临沂仲裁委联络科首字母)
4.联系人:王瑞泉 13581072979
刘 浩 13869901919
郭新惠 13864988608
附件:《第五届临沂仲裁委员会选聘仲裁员推荐报名表》
临沂仲裁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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